政策法规
当前位置: 首页>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

农药管理新政策问答摘选

来源:本站发布时间:2018-01-16

 1.如果制剂大包装中套2~3个小包装,如何设计才能符合农药标签管理规定?‍

  每一个小包装上的标签都要符合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农药包装要符合《农药包装通则》等要求。

  2.农药说明书上是否必须标注二维码?‍‍

  根据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第八条、第二十四条和《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》(农业部2579号公告),农药产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二维码。根据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第十条,农药标签过小,无法标注规定全部内容的,应当至少标注农药名称、有效成分含量、剂型、农药登记证号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质量保证期等内容,同时附具说明书。说明书应当标注规定的全部内容。

  如果农药产品标签过小(如产品标签上无法标注二维码等信息)附具说明书的,说明书上必须标注二维码。

  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和农业部2579号公告,并没有明确标签上二维码标注的具体位置要求。但是企业在印制二维码时,要保证二维码能扫描操作和识读,并在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正常使用。

  农药标签上的二维码属于自主标注的内容。添加二维码后,不需要向农业部申请重新核准标签。

  4.农药标签上的二维码是一物一码、一品一码、一批一码,还是一剂型一码?

  根据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和农业部2579号公告,农药产品标签上的二维码应具有唯一性,一个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。

  5.全国农药质量追溯系统的网址是什么?企业如何利用该系统实现农药产品可追溯?应注意什么?

  全国农药质量追溯系统的网址为https://www.icama.cn。

  农药企业(农药登记证持有人)可以自愿免费使用该系统,按照农药登记产品申请农药产品追溯码的信息串(追溯网址+单元识别代码)。企业从该系统下载生成的信息串文件后,负责印制成标签二维码(可以在制作印刷标签的同时印制,也可以使用其他方式如在生产线上喷印等)。印制二维码后即可以扫码识别(如使用微信等扫码)。一般来说,企业申请追溯码时还不知道具体的生产信息,因此此时扫码显示的信息没有生产批次、质量合格信息等内容。企业应当在产品出库时/后,及时向该系统上传相关生产信息数据。上传数据后,扫码显示的信息就完整了,也符合《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》(农业部2579号公告)要求。

  农药企业应当确保追溯信息文件及印制的产品标签二维码的安全,避免丢失或被其他不法企业使用。

(来源:江苏保护伞)


联系我们
友情链接
版权信息

CopyRight ©2005-2014 jefene.com,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

黑ICP备12003072号-4

技术支持:江辰网络科技